2010年3月22日 星期一

單一費率拍板 兩年推二代健保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李至和/台北報導】2010.03.18

健保調整方案昨(17)日拍板定案,費率由4.55%調高至5.17%,月投保金額4.2萬元以上民眾的保費將調漲,平均每人每月調漲89元至194元,約487萬人受影響,78%民眾不受影響,4月1日起實施。

馬英九總統裁示,先採行健保調整方案,弭平健保財務缺口,政府兩年內將提出二代健保方案。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二代健保以家戶所得計算費基,才符合社會公義,二代健保一旦完成立法,調整方案就完成階段性任務,立即退場。

馬總統昨日舉行健保費率調整會議,邀集副總統蕭萬長、吳敦義、立法院長王金平、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代表等人聽取衛生署長楊志良報告健保調整方案,歷經兩個多小時討論後,馬總統拍板採「單一費率、差別補助」方案。吳敦義隨後率楊志良、健保局總經理鄭守夏在行政院新聞局召開記者會,公布健保調整方案。

楊志良指出,新費率採二年收支平衡費率,由現行4.55%調高至5.17%,調幅為13.6%。投保金額上限也由13.17萬元提高到18.2萬元。每年將增加522億餘元保費收入,其中雇主增加負擔193億元,民眾自付81億元,政府負擔247億元。這個方案約有78%的人「一毛錢不動」,9%的人保費由政府補助20%,13%的人新增保費全額自付。

由於採「單一費率、差別補助」,投保金額5.3萬元以上的民眾需全額自付新增差額;月投保金額4.2萬至5萬600元者,政府補助20%;月投保金額4萬 100元以下者,政府全額補助。


不過,月所得超過13.17萬元的民眾,保費調漲金額較高。以上限的18.2萬元計算,保費將增加達千元,需全額負擔;無政府負擔保費的雇主、律師及會計師等專門人員自行執業者,保費增加幅度更大,最高可達3,000餘元。

全民健保保費計算,由雇主、民眾、政府三方依照6:3:1分攤保費費用。其中,政府及雇主除負擔受僱者的部分保費,還必須部分負擔被保險人眷屬的保費。

若依實際眷屬人數計費,多眷口的員工,雇主須負擔較高額保費,因此健保是以「平均眷口數」計費,將健保一、二、三類眷屬總人數除以被保險人總人數。以政府公告的平均眷口數為0.7為例,每個員工雇主必須多負擔0.7口的眷屬部分保費,也就是要付1.7口的部分保費。

衛生署估計,這次被漲到健保費的高薪上班族,自行負擔的保費年增約66億元,雇主則多付總計132億元,目前暫時未計劃調整平均眷口數,將再視情況是否調整。



健保費率漲至 5.17% 新舊保費比較

【聯合晚報╱記者黃國樑、林修全、王正寧/台北報導】 2010.03.17

行政院長吳敦義與衛生署長楊志良上午召開記者會公布健保調整方案。吳敦義強調,此次調整馬英九總統定調 採取單一費率差別補助,七成以上 (78%)的民眾不受健保費率的影響, 受到影響的是投保薪資為4萬2千元,實質薪資在5萬3千元以上的民眾 ,約425萬人。 楊志良則表示,此一方案4月1日實施。



楊志良說,因為採取「單一費率、差別補助」,實際上即為一種差別費率,也就是78%的人,健保費率仍為原來的4.55%,而有9%的人,實質費率提高為 5.046%,有13%的人費率是5.17%。吳敦義說,受到影響的民眾,每月約要多繳從89到194元,就是一個便當到一份餐的錢,以一家四口計,每月多繳數百元之譜。

吳敦義說,面臨健保財務改善的關鍵時刻,一方面要凝聚全民共識,確保在全世界受高度肯定,也是全體國民在健康獲得保障的健保制度能永續經營。

他說,馬總統召集簡報後裁示,一是行政院不只是行動內閣,也是一個推動改革的內閣,對有關健保率費調整,要朝二代健保全力推動,但在過渡時期採取「單一費率,差別補助」,先彌平健保財務的虧損。第二,楊志良接受總統及他本人的慰留,決定一起打拚推動健保的深化改革,即推動二代健保,但先進行不必修法就能達成的健保調整案。

吳敦義說,第一這次調整案採取單一費率、差別補助的方案,原先考量的腹案是差別費率,兩者的不同是,採差別費率可能要修法,但單一費率不必修法。

他說,單一費率差別補助就是一個「不必修法的差別費率」,大致上中低收入的薪俸階級,即用薪資投保的國人,在政府的補貼下維持原有的健保費不動,他說,除了70%以上 (78%)的投保人不會增加支出,大致上是投保薪資在4萬2000元,即實質薪水約5萬3千多元的人,這部分是政府補貼20%,其餘本人負擔,但投保薪資在5 萬3000元以上,即實質薪資約6萬7949元以上的民眾,則是百分之百負擔調整的保費。

吳敦義表示,這個調整案做到絕大部分的投保人不受影響,他一定會努力推動健保的精進,包括藥價要做得更縝密減少損耗、醫療資源有效使用避免浪費、地方政府的欠繳補助費雖已解決仍要敦促依協定如期繳還。

Reference:
新制全民健保保費試算系統
http://www.nhi.gov.tw/aphi/case_study.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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