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1日 星期日

大富豪更要防詐騙基金

金融海嘯後,由基金騙局學教訓,太美好的績效要懷疑
萬寶週刊 830期 ◎丁婷娜

日前「台版馬多夫」彭日成詐騙案件鬧得台灣沸沸揚揚,高達230億元的金額,渣打銀行、華南銀行、台中商業銀行等皆位列受害者名單。金融研訓院特地與新加坡保得利信譽通董事長張國光、總裁狄宏(Allard de Jong)以及盛德國際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彼得曼(Scott D. Peterman)辦研討會。

650億美元的大騙局-馬多夫

「你聽過馬多夫嗎?聽朋友說他的基金這幾年賺了不少呢!」

「那位Nasdaq主席嗎?我知道,不過我沒有被邀請投資,真是可惜。」

這是過去的紐約名流聚會發生的對話,也是去年12月爆發的馬多夫騙局(Madoff),此案被稱為華爾街有史以來的最大詐騙案,虧空金額高達650億美元,詐騙期間長達20年,受害者包括數百家全球知名銀行(瑞士銀行、法國巴黎銀行)、投資機構(Man Group、日本野村證券)以及頂級的富豪投資者(紐約大都會棒球隊老闆、通用汽車金融服務公司董事長)。


馬多夫任那斯達克交易所主席,這個身分使得他更容易取得投資人的信任,在20多年前創辦以自己名字命名的「避險基金」,開始這場世紀大騙局。

Too Good To Be True?

馬多夫宣稱透過期權交易避險,能夠「穩定的獲取小幅報酬」,過去20年間,無論當時股市行情如何,每年總能有固定的12%獲利,未曾發生過虧損,使得投資人趨之若騖。事後有人分析過當時馬多夫的客戶投資報告表示,那些「號稱」的期權交易數量已經超過當時市場的總交易量,根本是假的。

事實上絕對報酬率策略,的確可以限制資產的「波動程度」,但卻沒有辦法在空頭市場中獲利,馬多夫卻表示,無論市場情況如何均能有穩定的收益。講「神話」是最容易騙人的,尤其是騙「有錢人」。普羊萬寶投顧董事長徐華武就說,中研院特聘研究員國際免疫學權威張子文,在2007年3月把自己研發的公司Tanox賣給Genentech,賺了38億元台幣,但從未做過投資的他,在2007年8月在香港德意志銀行開戶,買了一個DSPP的「累積看空期權Accumulator」,結果一筆賠15億元台幣,現與德意志銀行對簿公堂。

既然沒有實際操作基金,那給客戶的固定利得又是從哪來的呢?這是一種「龐氏騙局」,馬多夫給予原始投資人固定收益以打造口碑,吸引更多人投入資金,再以新資金支應舊投資人的收益,如此循環持續近20年,直到去年金融海嘯面臨龐大贖回壓力,壓不住了,騙局終於爆發。.

得不到的果實更加甜美?

受騙者不乏許多頂級的富豪,馬多夫強調「隱祕及會員制」,投資人需透過邀請才能獲得入場資格。他在各式高級的宴會散播耳語,加上之前老客戶介紹,讓他的基金在名流圈中大紅,而派駐在會場中的馬多夫樁腳,會對有興趣的投資人說:「要成為會員有點難,但我也許有辦法幫你入會」,營造進入障礙是為了騙更多人。

獲邀入場的富豪往往覺得自己已經很幸運了,問太多問題彷彿是種侮辱!事實上,馬多夫也曾把問太多的人逐出基金。他充分掌握人性,得不到的更想要,以及人們即使懷疑他,也很難懷疑那些已經賺到錢的朋友,使得騙局如同老鼠會愈滾愈大。

假報表假基金的騙局

「欸!我1年前買的基金大賺耶!你都不知道那個經理人多厲害,淨值從15.6元漲到現在81元耶!」2年後這支基金淨值來到435元,賺到了嗎?不,這是一場騙局。

這是1999年的Manhattan Capital醜聞,基金經理人Michael Berger發現投資大幅虧損,擔心基金出現贖回潮,故偽造財務報表,並利用自己是基金所屬證券經紀商FAM的最大客戶,要求原本該由證券經紀商FAM發布的報表,必須先經過他確認,再發布給客戶,在這其中便提供了偽造報表的機會。1999年案子爆發當時,投資金額達到5.25億美元,實際基金淨值35元,但在假造的報表中卻高達435元,落差驚人。

「基金ABC Ltd?我知道啊!我的理專也有幫我投資這個基金,績效都還不錯!」這是另一段故事,Charles Schmitt & Associates,簡稱CSA。經理人在募集了資金後,宣稱他將投資於優秀的基金們以獲取利益,但實際上呢?Charles列出投資目標「基金ABC Ltd」但事實上他卻把錢放入了「基金ABC」這個名稱相像卻是自己所創立的「影子基金」。看似簡單卻有效的詐騙方式,把兩億美元一一移入這些影子基金的戶頭,也就是Charles自己的口袋裡。

除了投資者本身知識的加強之外,由於這些基金詐欺案件,使得各國政府對於基金相關的法規重新檢視,在馬多夫案件之中,許多人曾經數度質疑這個穩定的績效表現以及不透明的機制,而美國證管會(SEC)卻從未執行任何應有的檢查。金融海嘯後,歐巴馬政府宣示對於金融法規修改的決心。彼得曼指出其中包括《私募基金顧問註冊法案》尤受基金界矚目,若法案通過,以往私募基金多數未註冊的情況將不復見,私募基金將全面置於《投資顧問法》的監管之下,必須向共同基金一樣遵守法規的規定和限制。

這些弊案充分證明「國外的月亮不會比較圓」,而國外的壞和尚也有可能搞鬼!相對之下,台灣的金管單位比較嚴格,基金投資人只要上投信投顧公會網站一查,所有資訊均是明顯揭露,無可隱藏。(註:投信投顧公會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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