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8日 星期四

人生理財第一課

本文作者Jeff Opdyke是《華爾街日報》專欄“Love & Money”的專欄作家

這事遲早會發生:孩子們想買的東西標價超過了他們錢包裡的零用錢。隨著他們年齡的增長,二者之間的差距會越來越大。

實際上,到孩子們上初中之前,他們想要的會突然“升級”為200美元的遊戲機、100美元一條的時尚牛仔褲或是一輛400美元的踏板車。作為家長,你已不再想貼補他們。

那麼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孩子們有個現成的答案:你能把錢借給我嗎?

這是所有親子關系裡的重頭戲。你是銀行,站你的對面就是借款人,而且如果有評級的話,這位借款人滿打滿算都夠不上“次級”──沒有工作、僅依靠零用錢及偶爾的節日紅包,還很快就會把還錢的事忘個精光,反正債主就是老爸老媽。


很多父母常常把孩子的欠債一筆勾銷,這一方面是因為他們意識到自己實在不可能把現金收回來,二是因為他們覺得這是愛孩子的表現。

不過這是向孩子發出的正確訊息嗎──欠債不還沒什麼大不了?我們是不是應該不管孩子們年齡多大,都要讓他們遵守一種更為公事公辦的標準呢?

我要說明一點,我並不是在討論家長借錢給成年子女,幫助他們買車、買房或是創業。即使這樣的貸款最後被家長免掉了,成年的孩子還是懂得借貸關系中的基本知識的,或者說他們至少應該知道

但對十幾歲甚至更小的孩子來說卻不是這樣。這時的孩子們根本不會深入思考自己的財務責任。我至今仍必須提醒我那快12歲的兒子,應該每月把一部分零用錢存到儲蓄帳戶裡。和大部分孩子一樣,他的小腦袋瓜裡擠滿了太多東西──學校裡的死黨、家庭作業、鄰家的朋友以及想錄下來的卡通片──在他這樣年齡的孩子看來,個人財務狀況一點不重要。

不過,這並不意味著孩子們無法理解個人財務以及貸款運作的基本知識,也不是說家長應該跳過此項教育。畢竟,理財並不只是學習攢錢和投資。日常生活有很大一部分都構築於債務的基礎上,從房屋抵押貸款、信用卡、到汽車貸款

正如其他很多問題一樣,學些借貸的最佳場所就是家裡,因為在自己家中,就算是失敗了也不會有嚴重、甚至可能會改變一生的後果。

我有一位家住西海岸的朋友已經開始給自己兒子提供個人銀行服務了。在過去的一年中,他已經欣然借錢給十幾歲的兒子買了遊戲機(250美元)和升級版的BMX自行車(175美元)等東西。

不過每筆貸款都附有《老爸的貸款文件》。我的朋友說,那些文件可能在法庭上不會有什麼用處,不過在本質上,它們和你從銀行貸款時必須簽署的協議是一回事。

《老爸的貸款文件》詳細規定了貸款利率(每筆都是5%的統一利率)、貸款期限(每筆不得超過1年)、每筆還款額以及每月還款到期日。他還向兒子提供了他稱之為“總成本分析”的服務,以便孩子能清楚地看到貸款成本到底是多少,而且還規定了逾期不還的懲罰措施

以那筆175美元的自行車貸款為例,文件規定這是一筆9個月期的貸款,兒子每月要還款19.85美元,還款日是每月的15號,在9個月結束的時候,他的還款總額將近179美元,也就是要支付大約4美元的貸款成本。

如果兒子沒能按期還款,老爸就會堅定地收回自行車,也就是說直到兒子的貸款帳戶恢復到了良好級別,他才能使用自行車。我的朋友說,買遊戲機的時候出現過一次這樣的事,不過只有一次;兒子討厭因為忘記還款而不能玩遊戲;作為家長,你會覺得自己這樣做簡直像惡魔,不過你必須設定一些懲罰措施,而且要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否則貸款就毫無意義了,孩子也不會學會必須及時還貸、否則就要自食其果的道理

我還沒開始向我的兒子放貸,不過正在考慮要這樣做。

我兒子想要一部新遊戲機,但這個要求遭到了我和他媽媽的拒絕,因為他在去年聖誕節時已經收到了一部遊戲機作禮物。如果他想花自己的錢買,我倒是一點意見都沒有。但他還缺大約150美元。

當然,他可以把零用錢攢下來,不過對他來說,攢錢的幾個月將是度日如年。他也可以動用存款,可他又不想這樣做。他希望我和太太給他派更多的家務活好讓他多掙點錢,但他提出的酬勞實在高得離譜(我疊衣服,你們付我50美元)。

而向他放貸或許是個好辦法。

如果他得到了自己認為非常重要的東西,而且也懂得了借錢是有條件的,這樣或許能使他在日後免於做出愚蠢的決定。他的零用錢能支撐一年的還款,每月13美元,而且考慮到他對玩遊戲的熱衷,收回遊戲機的可能應該足以督促他及時還款,這就教會了他一項非常寶貴的生活技能。

眼下我唯一的擔憂就是買家後悔。我兒子會不會借錢消費後又反悔,然後抱怨不得不還錢給我?

不過即使是這樣,這也是值得他現在就學會的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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