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三

勞退金提撥 可用列舉費用扣除

2008/12/06【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年終已屆,勞工也得好好打理一下自己的報稅資料。連錢家年輕上班族錢大哥都不知道,其實勞退新制中,若每月有自提薪資6%,可以將金額自薪資總額中扣除;至於未來領勞退金,如果未達一定金額,也不必繳稅。至於每位勞工最開心的辦公室尾牙或抽獎現金,則必須要報稅

最近許多勞工面臨被資遣命運,甚至被迫領失業給付,這部分是否要繳稅?根據所得稅法規定,資遣費屬「定額免稅」,一定金額以下免稅;至於失業給付則全部不必課稅

勞退新制通過後,雇主每月需提撥勞工薪資6%進入退休帳戶,勞工也可相對提撥6%。對雇主來說,根據所得稅法第33條規定,無論提撥舊制、新制退休金,都可以列舉費用扣除,總額以不超過發出的員工總薪資15%為限。也就是說,如果每年發放員工薪資是1000萬元,則提撥員工退休金可以扣稅部分為150萬元。


至於勞工相對提撥的6%,也可以抵稅,例如若勞工每年薪資所得為100萬元,總計提撥6萬元到退休帳戶,則薪資所得只以94萬元計算。此一部分,勞工必須在最後收到扣繳憑單時特別留意。

勞工退休後領的勞退金是否要繳稅?勞委會表示,根據所得稅法規定,如果是領一次金,則以服務年資計算,只要每年不超過15萬元,就可免稅,例如如果領20年的退休金,則總額只要不超過300萬元,就不必繳稅。

若是按月領勞退金,則是每年超過65萬元以上部分要扣稅,以此換算,若每個月未達5萬4166元,就不必繳稅。

提醒你→資遣費採定額免稅

對於資遣費採的「定額免稅」,財政部表示,原則上是以每年一定額度與年資計算,原則上每年免稅額是一年15萬8千元,例如若工作年資是4年,只要領的資遣費不超過63萬2千元,就不必繳稅。超過部分,則依不同額度課不同比率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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