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30日 星期四

傳說中的查稅九原則

文章出處:http://www.wretch.cc/blog/onewidesky&article_id=5045659

依據銀行內部流傳國稅局的「查稅九原則」,包括:

1. 二十五歲以下財產鉅額增加,有一說是20歲以下,基本上是由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電腦設定的條件所篩選,這些人的財產鉅額增加,又沒有報相對的所得,很可能是接受贈與而來。

2. 六十歲以上財產鉅額減少,國稅局對於老年人的財產鉅額減少,一定會利用族譜系統,追查二親等間財產異動情形,看是否有贈與的情形。

3. 一般年紀民眾財產價值異常增減,所謂一般年紀民眾,主要還是上市櫃公司及準上市歸公司的老闆及經理人,以及土地補償金的受領人,其平常前10%高所得人士,一樣用財稅資料中心電腦設定其財產的異動。

4. 存款利息鉅增或減少,這是綜所稅的申報書,存款、股息、租金的鉅額減少,可能有存款的移轉、不動產的出售或移轉、股票的出售或移轉的狀況。

5. 多戶不動產移轉,多戶不動產移轉能有逃漏贈與稅的情形。

6. 捐贈金額超過三十萬元,尤其是非現金捐贈,有可能有逃漏所得稅的情形發生。

7. 列報受扶養人數超過八人,另外一說是列報”其他親屬”扶養超過三人時,可能借由虛列免稅額,逃漏所得稅。

8. 持有房屋在三到四間以上的、由於自住的可能性極低、會查核租賃收入。

9. 虛報扶養死亡親屬以夫妻合併申報等。

實際上國稅局以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為基礎結合的查稅網絡同時透過稅捐稽關、戶政單位、地政機關、銀行、經濟部、法院、以及財稅資料中心,分別配合提供土增稅、証交稅、不動產過戶、抵押、地籍總歸戶、外匯管制、未成年人存款記錄、法院租賃公証等資料,佈下天羅地網,可以說現再的納稅義務人,每個人都被國稅局”網路上身”。

另外,還有一篇有趣的新聞文章可以看一看:「有錢人都是這樣賺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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