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4日 星期六

合法節稅 撇步多多

【2007/07/05 經濟日報】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

台灣為亞洲稅負最高的國家,協助高資產客戶合法節稅成為私人銀行重要的服務之一,荷蘭銀行私人金融資深副總經理王蘊慈昨(4)日建議,例如向銀行貸款買房子、購買未上市股票再贈與下一代、保單、設立慈善基金會等,都是在合法範圍內可達到不同人不同稅率的有效節稅方式
我國稅制個人最高課稅達40%,但若能轉為法人投資,稅率可降至10%,省下30%的稅再投資,即使是投資固定收益3%的報酬,幾年累積下來也相當可觀。至於國際法人的就源課稅則為20%,均比個人稅率低。

王蘊慈指出,若以現金1億元直接給子女,必須課稅50%,稅金高達5,000萬元。假設改為拿1億元買房子再贈與下一代,假設房地產評定的價格為5,000萬元,依稅率50%計算變成2,500萬元,少了一半稅金。如果貸款5,000萬元買房子再送子女,則價值5,000萬元的房子與負債5,000萬元相抵,子女反而可以不用繳稅。

不過,王蘊慈也提醒,子女若是未成年,使用此方式較不合情理,可能被查稅;若下一代已成年,且已有經濟能力則沒有問題

她也建議,買金店面贈送下一代再出售,為更佳的方式,因為在精華地段的小店面公告市價與實際價格可能差10倍,可節稅的空間更大,交易稅加上成本頂多7%-8%,比50%的稅率節省許多
有些老一輩的客人堅持不能欠銀行錢而導致下一輩繳交高額遺產稅,王蘊慈說,其實省下的稅金可以作更佳的運用,比如捐給孤兒院等。若是有人回國想投資房地產,也是建議跨國融資借錢買房子,製造負債減少子孫未來的遺產稅。

此外,若購買未上市股票再過戶給子女,交易稅僅以淨值計算,或是投資其他轉投資公司墊高成本,都是不錯的節稅方法

節稅的目的為凍結第一代的資產,信託後孳息再信託給子女。王蘊慈說,買保單、成立股權信託也是好用的節稅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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