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8日 星期三

國民年金繳40年 月領8986元

中時電子報 2007/07/17 記者: 林諭林/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日協商《國民年金法草案》獲得重大進展!朝野達成初步共識,未來國民年金將採「社會保險制」,每人每月繳交六七四元(每二年費用增加○‧五%),繳滿四十年後,每月可領取八九八六元全額年金,一直領到死亡為止。

月繳六七四元 每二年增0.5%

朝野並初步共識,國民年金自明年七月一日正式開辦。待內政部整理協商共識條文後,立院明天再次召集朝野協商,正式定案。由於這次臨時會中選會組織法草案仍排在國民年金法草案之前審議,國民年金是否得以三讀,仍有變數。

民進黨立委王榮璋表示,國民年金實施後,涵蓋老農津貼、敬老津貼和原住民敬老津貼,終止選舉朝野競相加碼津貼亂象。

且就算這次立院臨時會將老農年金加碼至每月六千元,國民年金保障年金提高至近九千元,兩者差距仍近三千元,對目前可領取老農津貼的民眾仍有納保誘因。

柔性強制加保 廿五歲起納保

王榮璋表示,朝野初步共識,年滿二十五歲至未滿六十五歲,未參加軍公教、勞保,且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都必須加保。但國民年金採柔性強制加保,不加保沒有罰則,只是不能享受國民年金的保障。

此外,王榮璋指出,國民年金財源籌措來自公益彩券盈餘、提高營業稅徵收率一%,以及公務預算等,國民年金保險的財務,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負責任。

政府負擔四成 民眾負擔六成

朝野初步共識,國民年金第一年保險費費率採基本工資的六‧五%計算,意即保險費為一一二三元(基本公資一七二八○元×六‧五%),由政府負擔四成,民眾負擔六成,因此民眾每月繳交六七四元,隨後每兩年保費將提高○‧五%,上限為一二%。國民年金給付標準也會隨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調整月投保金額。

以廿五歲納保,四十年期間,共繳納保費五十一萬五千零八十二元,六十五歲以後,每月可領取八九八六元,以國人平均餘命可活至八十二歲計算,共可領取一八三萬三千零六十二元。

不過,若加入國民年金時已超過廿五歲,必須以另外的公式計算,每月可領取(一七二八○元×○‧六五%×保險年資+三千元)。以開辦時年齡四十歲為例,繳二十五年保費,共負擔廿九萬餘元,但六十五歲以後,每月可領取五千八百零八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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