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8日 星期日

家中醫療保單如何決定去留

保單年度大體檢系列〈三〉
Smart智富月刊 第138期 撰文者:梁夏怡

醫療險種類繁多,每一類型的保障功能都有其不可被取代的特性,然而在預算有限下,投保時大多只能重點選購,其中,實支實付型的醫療險與癌症險,屬於最基本的醫療保障,建議優先規畫,《Smart智富》月刊已在1月號針對上述兩類保單做詳細介紹,本期則針對完整的醫療險保障,深入分析。

其他家庭中常見的醫療保單,還包括終身醫療險、重大疾病險、長期看護險、婦女險等,是否都應該繼續保留呢?而對尚未投保這些險種的人來說,又是否有投保的必要?要怎麼規畫,才能以最少的保費買到最高的保障?針對醫療險年度檢視保單的疑問,整理出下面5項重點:

重點1:如果有預算要加保,先將定期險升級為終身保障

醫療險不論疾病或意外造成的住院醫療行為都有理賠,可以說保障範圍最廣,也是保險公司理賠支付最多、最頻繁的險種,但基於保費負擔考量,在所得較低時,民眾投保醫療險,通常首選實用又便宜的實支實付醫療險,譬如一年期住院醫療險。


但由於最高只能續保至75歲,且保費會隨年齡增加而變貴,75歲以後的老年醫療保障仍有缺口,而且又有每日或單次最高給付金額的限制,像是每日病房費、每次手術費及藥品雜項等給付上限,萬一生重病需要長期住院時,過高的醫療費用單靠實支實付,保障還是不夠。

所以當經濟狀況較充裕時,可以將定期醫療險再升級到終身醫療險,優點是限期繳費就有終身保障,一來可以補足75歲後的醫療保障,老年時也不用再為繳費煩惱;再者醫療給付總額較高,以倍數型醫療險來說,理賠上限大都是日額的2,000倍~3,000倍左右(如投保日額1,000元,最高理賠限額為200~300萬),需要長期住院或施行重大手術時,就能發揮功能。

重點2:若已有終身醫療險,可再規畫癌症、重大疾病險

終身醫療險想買到足夠保障,却又擔心保費負擔過重,而且現在很多疾病不是住院或手術項目就能解決,有愈來愈多健保不給付,或是超出健保預算的自費項目,舉例來說,癌症病人若想使用較好的藥物或較新的治療方式,需要自負高額的醫藥費;另外像是腦中風、尿毒症等病患,通常需要長期在家療養,醫療支出相當龐大,所以癌症險及重大疾病險都是有必要規畫的保障,尤其是有家族遺傳病史的高危險族群,建議應該及早投保。

住院、手術理賠限額是醫療險檢視重點

早期購買的終身醫療險,不但沒有理賠金額上限,相同保費下的住院手術理賠條件也較具優勢。大誠保險經紀人經理紀子安表示,目前市面上的終身醫療險,除了遠雄人壽還有理賠無上限的商品(但保險公司日後有可能調整保費),其他不管何種類型,給付項目都有限額,所以檢視保單時首先要清楚你的保險給付總額有多少、是否足夠?

醫療險是以住院日額為給付基準,各項給付內容通常都是以日額的百分比來給付,其中住院與手術是最重要的保障項目,所以要特別了解有關住院日數、手術次數等限制,因為會影響到給付的金額多寡。 另外,也要仔細比較給付條款上的差異,例如同樣的手術項目,有的公司是按手術表倍數理賠,有的則是不管大小手術都是定額理賠(如3,000元),這在給付上就會產生很大差距。

重點3:重大疾病險保單,保額50萬~100萬才足夠

重大疾病險主要包含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腦中風、慢性腎衰竭、癌症、癱瘓、重大器官移植等7項理賠,都是國人罹患率偏高,治療過程又很麻煩的病症。

其中,癌症又是國人罹患率最高,與治療相對複雜的病首,所以保險業者又針對癌症的住院、門診與手術理賠,另外獨立出癌症險來販售。

就保障項目來看,重大疾病險會比癌症險只理賠癌症來得範圍廣,近幾年更有不少保險公司再增加特定重大傷病的保障範圍,例如肝硬化、猛爆性肝炎、帕金森氏症、嚴重燒燙傷等。

但是跟癌症險主要以住院日額理賠不同,重大疾病險都是確定罹病就一次給付保險金,不問住院天數、不考慮治療方式,保戶可依個人需要自由運用這筆錢,例如用來貼補生活費、看護費或是另類療法等,對病人及家庭的經濟支援,能發揮較大的作用。

至於重大疾病險該買多少保額,保障才夠完整?紀子安建議,投保金額為50萬~100萬元較恰當,以30歲男性投保20年期的重大疾病險附約為例,保額50萬元的年繳保費約9,750元。

重大疾病險常見的理賠方式

●壽險主約+重大疾病險附約(舉例:壽險30萬、重大疾病險100萬)
罹病:罹病時,理賠重大疾病險保額100萬元(給付後,附約終止,主約續留);身故時,理賠壽險主約保額30萬元
未罹病:身故時,理賠壽險主約保額30萬元

●單獨投保重大疾病險主約(舉例:重大疾病險100萬)
罹病:
◎ 選擇一次全額給付:罹病即理賠重大疾病險保額100萬元,契約結束,身故無給付
◎ 選擇兩段式給付:例如罹病先理賠保額的50%,即50萬,身故再理賠保額的50%
未罹病:身故不理賠,也無法領回保費(資料來源:保險業者)

重點4:婦女險不含住院醫療理賠,最好搭配其他醫療險

目前市面上的女性專屬保單有兩種,一種是包含嬰兒生育給付、先天性重大殘疾等保障的「婦嬰險」,保費較貴;另一種是單純保障個人健康的「婦女險」,較適合已過生育年齡或是不打算生小孩的婦女購買。

婦女險是針對女性易發的特定疾病或手術提供保障,就會有機率問題,以罹患癌症來說,只有發生在特定器官的原發性癌症(如子宮頸癌、卵巢癌、乳癌等)才理賠,而且通常都是一次給付為主。

保誠人壽商品行銷部副理盧彥志指出,癌症險、重大傷病及特定傷病險,都是針對高發生率的疾病提供醫療保障,保障範圍較廣,因此個別購買的保費也較貴。若因預算有限,沒有能力將癌症險、重大疾病及特定傷病險都買到足夠的保障額度,就買婦女險,先保障好發於女性身上的特定疾病風險,這也是一種規畫方式。不過婦女險並不包含住院醫療理賠,所以即使買了婦女險,住院醫療險也絕不能欠缺。

重大疾病險,一次全額給付較實用

重大疾病險也有主、附約之分,要留意,若為主約,一旦全額理賠後保障就結束,其他附約(如住院醫療、意外險、壽險等附約)也會失效。此外,像原位癌、皮膚癌、慢性淋巴性白血病和第一期柯杰金氏病等,其實是重大疾病險的除外不保項目,保戶要特別注意看清保單契約條款上所註明的「理賠項目」才有理賠。

紀子安說明,重大疾病險的理賠方式除了一次全額給付外,也有先給付部分保額的重大疾病保險金,剩餘保額在保戶身故時,再以身故保險金給付。另外考慮到如果未罹患重大疾病,保戶所繳的保費就算消耗掉,現在也有保險公司推出保本型商品,只是保費貴多了。事實上,重大疾病險的最大功能應是一生病就能馬上領到一整筆錢,身故保險金的作用並不大,因此選擇全額給付的商品較有幫助。

重點5:長期看護險可先利用壽險商品的生活扶助金取代

家中若有無自理能力,需要長期臥病在床的病人,看護費用將是一筆沉重的經濟壓力。尤其台灣步入老齡化社會,現在連政府也開始重視長期看護的問題,民國100年將開辦長期照護保險,但可想而知將是相當龐大的醫療支出,屆時恐怕和全民健保一樣,保障不足之處還是需要有商業保險的搭配。

市面上的長期看護險,主約商品通常含終身壽險成分,且理賠無上限;附約商品則無壽險保障、限額理賠,但保費比較便宜。只是過去保險業的長期看護險之所以叫好不叫座,除了保費不便宜之外,理賠條件認定嚴格,民眾在投保順位上會放在較後端。

紀子安表示,其實有部分的終身壽險商品針對2至6級殘廢,會提供保戶「生活扶助金」,例如每年給付保額的20%,最多給付20次,有的甚至可終身給付;另外,重大疾病險中「腦中風、癱瘓」也可理賠,這些多少能彌補一部分的看護費用。如果暫時不打算投保長期看護險,也可以先利用上述的險種來取代。

提醒民眾,醫療險因為沒有解約金,一旦解約,過去繳的保費也拿不回來,因此若有能力繳費,最好不要將保單解約;但是如果所買的保障不是你需要的,或是在預算考量下需要刪減或添購保單,事先都應該仔細評估個人需求,針對已有的保障做調整,盡量不要買到重複的,最重要的是確保持續繳費的能力。

比較正確的醫療險規畫方式,還是先將基本的醫療保障(醫療險、癌症險)備妥,等到年紀漸長或是經濟能力許可時,再逐漸延伸到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險、婦女險及長期看護險等針對特定風險的商品,以這種方式增強醫療保障,會比較完善。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