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3日 星期五

減免稅失效 當心挨罰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09.03.04

享受減免優惠要注意,一不小心不但減免不成反而會被補稅。台北市稅捐處著手清查包括減稅車、低稅率房地產等減稅案件,去年全年追出11.78萬件,納稅人不僅無法減免還要補稅,補稅金額達19億元。

台北市稅捐處分析,享有減免稅優惠的案件,會被補稅的主因,都是減免原因已經消滅,卻未主動向稅捐機關更正,經稅捐處清查,不但要補稅,還會再加處罰款。其中,又以地價稅補稅金額最多,牌照稅的總罰款額最高。

根據台北市稅捐處統計,清查97年因減稅、免稅與適用特別稅率條件的納稅人,總計發現有11.78萬件涉及短漏報稅捐,經稅捐處取消其減免資格後,總補稅額達19億元,其中有6,341件因逃漏稅情形較為嚴重,另被加處1.45億元漏稅罰款。

地方稅包括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及使用牌照稅等稅捐,稅捐機關為了維護稅籍資料的正確性,每年都會定期舉辦清查作業。


依據稅捐處分析納稅人被補稅及處罰的原因,絕大部分都是因為不熟悉稅法規定,未即時向稅捐處申報改課或恢復課稅,以致於形成逃漏稅捐。

以逃漏稅捐被罰款最多的使用牌照稅補稅案件為例,多數民眾都是因為逾期未繳納牌照稅,或已註銷牌照的車輛被查獲使用(包含行駛、停放)公共道路。稅捐處指出,這類案件除要補稅外,還要依應納稅額加處一或二倍的罰款。

房屋稅減免案件則是稅捐處清查發現補稅比率最高的案件,依據分析,多數都是房屋增、改建或自用住宅變更為營業用房屋等,才會導致被補稅

由於多數減免稅案件遭到取消優惠資格,都是因納稅人不熟悉稅法所致,台北市稅捐處特別提醒納稅人,如果土地、房屋或車輛發生用途變更或買賣等移轉情形,最好向稅捐機關查詢是否已經喪失優惠稅率條件,以免事後遭查獲補稅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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