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0日 星期三

年底趕贈與 免稅上限110萬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報導】 2008/12/01

李小弟去年剛滿20歲,報繳所得稅竟有高達40多萬元的利息收入,國稅局一查,發現是李媽媽2,000多萬元的定存解約後,轉到李小弟的銀行定存帳戶;但李媽媽沒有申報贈與稅,最後除了補繳400多萬元的稅,又被罰了一倍,總共吐出800多萬元。

每到年底,總有許多父母急著把財產過戶到小孩名下,李太太也是;尤其今年遇到股市大跌,很多家長可能想趁股價低檔,多移轉一點股票到子女名下。但國稅局官員說,贈與財產要注意每人每年111萬元的免稅上限,否則欲速則不達,反而得不償失。

繳稅的…贈與人非受贈人

官員表示,根據稅法規定,要申報繳納贈與稅的是「贈與人」,並非受贈人,只要在同一年度內贈與他人的財務超過111萬元,就必須到戶籍所在地的稅捐機關報繳贈與稅;但就算不超過111萬元,官員建議相關資金流向資料也保存好,以備日後不時之需。


高額度…夫先轉妻再贈子

想要短時間贈與財產,如果是父母贈與小孩,最簡便的方法就是利用夫妻相互贈與免稅的規定。比方說,郭先生把200萬元過戶到小孩名下,因為超過111萬元的年度贈與免稅額,要繳2萬2,200元的稅〔(2,000,000-1,110,000)×4%-13,400〕;郭先生若先把其中100萬元過戶給太太,夫妻再分別贈與小孩100萬元,贈與稅一毛也不用繳,小孩一樣拿到200萬元。

如果在同一年度內分多次贈與,官員說,只要是超過免稅額的贈與行為發生後30天內,贈與人就要向戶籍所得地的稅捐機關報繳贈與稅。

想節稅…買房贈與效果大

一般而言,贈與的財產不只有現金,如果贈與不動產,因為是以土地公告現值和房屋評定價格來認定贈與價值,假設市價3,000萬元的房子,公告現值和評定價格合計說不定不到1,500萬元。因此與其贈與一大筆錢給小孩買房子,不如先買房子再贈與給小孩來得有節稅效果。

送股票…贈與當天來計價

如果贈與的是上市櫃公司股票,則以贈與當天股票收盤價為贈與價值,最近股票大跌,不少父母也趁機贈與股票給小孩,可以多過戶幾張股票。至於未上市櫃股票,則以贈與當天公司的資產淨值來計算贈與額。

額外教您

婚嫁贈與 父母各有100萬

國稅局官員提醒,在子女婚嫁時,父母親可各自贈與100萬元以內的財物或嫁妝,不用報繳贈與稅。有節稅需求的父母可不要忘了。

婚嫁贈與和一般贈與不一樣,婚嫁贈與免稅額只有父母親贈與小孩才享有,且婚嫁贈與免稅額只有100萬元,不適用一般贈與的111萬元免稅額。

至於用了婚嫁免稅額,是否當年就不能再用一般免稅額呢?官員說不是。子女婚嫁當年,父和母各自可使用一個111萬贈與免稅額,一個100萬元的婚嫁贈與免稅額,父親當年內可贈與子女211萬元財物免稅、母親也是211萬元。

舉例來說,劉先生的兒子今年結婚,如果劉先生今年沒有其他贈與,送給兒子的婚嫁財物只要價值在211萬元(111萬+100萬)以內,都不用繳贈與稅。

如果同一年內有一個以上的小孩結婚,父母親都可分別贈與100萬元以內的財物,不課贈與稅。

然而,子女「婚嫁期間」該怎麼認定?官員說,原則上結婚前後6個月內的贈與,都可認定為婚嫁贈與,因此父母親如想在子女結婚時贈與財物,應準備贈與契約書、贈與人及受贈人身分資料、載明結婚登記日期的戶口名簿等相關文件,才享有免稅優惠。

稅務知識家

贍養費非贈與 可免稅

付贍養費給前妻(或前夫),需不需報繳贈與稅?高雄市國稅局官員說,夫妻離婚後,關於贍養費的支付有兩種型態,一是法院判定夫(妻)應給妻(夫),一是夫妻倆根據離婚協議,彼此同意給對方的財物,但不論是那一種,因為給贍養費不屬於贈與行為,都不課贈與稅。

但官員提醒,如果夫妻協議離婚取得的財產,已經超過離婚協議書內提到的範圍,雙方就必須舉證這些財產也是離婚約定支付的財產,否則會被國稅局認定為贈與,課徵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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