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8日 星期日

年資計算無上限 別急著一次領

【聯合報╱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 2008.09.26

勞保年金即將於明年上路,但是搶領勞保一次式老年給付的人數仍然偏高。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如此一來領取年金的人變少,將會減輕政府未來的長期資金壓力;憂的是這些勞工急著把錢領走,其實是吃了大虧,領到的錢平均只有參加年金制的一半。

勞保局指出,原先的勞保一次退,是採取基數制計算年資。投保的前十五年,每年累積一基數;第十六至卅年,每年累積兩基數。如果員工投保滿卅年,基數就累積到上限四十五個,此後除了在六十歲至六十五歲繼續投保,可以每年多累積一個基數之外,即使要繼續工作,勞保給付額也不會增加。

勞保年金制的年資計算則是「年資多少,就算多少」,沒有上限。由於所得替代基數是百分之一點五五,如果投保卅年,每月可以領到原薪資的四成六五,若達到卅三年以上,每月退休金就會過半

勞保局估算,平均只要八點二年的時間,年金總額就可追上一次金。從目前年屆退休的國民,平均餘命可達八十二歲來看,根據勞保局的計算,勞工從六十歲退休後開始領取勞保年金,廿二年間領得的年金總額,平均可達領取一次退的兩倍。


勞保年金制訂有「穩賺不賠」條款,也就是即使勞工在退休後不久就死亡,所領取的年金總額還沒有追上一次退的數字,家屬也可以領取差額。

另外,勞工還可配合個人需要,選擇提前或延後開始領取年金:目前規定的基準年齡是六十歲,如果每提前一年領,金額要扣百分之四,延後一年則可多領百分之四,最多都以五年為限。也就是若勞工可以延後五年開始領取,每個月的「退休俸」就會多兩成。

勞委會官員強調,除非是有債務、股票融資等即期財務壓力,或是勞工年紀已大,而且原本投保薪資就不高,可以退出勞保去改保國民年金,可考慮選擇領取勞保一次金;否則仍建議勞工選擇年金制,以免造成自己損失。

老年年金兩種算法 擇優發給

【經濟日報╱記者 陳亮諭】 2008.09.26

內政部表示,國民年金各項給付,依各類型有不同運算公式、條件限制及注意事項,以下逐一解釋。

一,老年年金:從兩種算法,擇優每月給付。算法A式為:月投保金額17,280元×0.65%×投保年資 +3,000元。B式:月投保金額17,280元×1.3%×投保年資。

依勞保局試算結果顯示,若投保年資未滿27年者,選擇A式較划算;若滿27年以上,選B式可領的金額較A式多。

老年年金若有下述七種情形時,不能選A式:有欠費逾10年不計入保險年資情事;64歲至65歲有保險費未繳情形;領取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及榮民就養給付等相關社會福利津貼。

已領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及軍人保險退伍給付;勞保年金制度實施後領勞保老年給付,且勞保年資滿15年以上;國保開辦15年後領勞保老年給付;領取勞保的老年年金給付。

勞保局說,年滿65歲時,若有勞保及國保年資,可請領勞保及國保老年年金計算後合併發給,每月同時可領國保及勞保的給付。

二,身心障礙年金:兩種算法,擇優每月給付月投保金額17,280元×1.3%×投保年資。若未達4,000元,以4,000元的基本保障金額計算。被保險人投保的年資達18年以上,每月領取年金大於4,000元。

若有欠繳保費超過10年,不計入保險年資;發生保險事故前一年期間,有應繳保費而未繳情況;領取相關社會福利津貼等三種情況,就只能依算式結果給付,沒有4,000元基本保障金額。

三,喪葬給付:被保險人在滿25歲、未滿65歲投保期間死亡才能由支出喪葬費的人領取。給付金額為被保險人月投保金額的五倍,目前月投保金額為17,280元×5=8萬6,400元。遺屬,以一人請領為限,若有多人申請而無法協調時,就以均分處理。

四,遺屬年金:1,被保險人加保期間(25歲以後、未滿65歲)死亡,每月給付遺屬:月投保金額17,280元× 1.3%× 投保年資。2,被保險人請領老年年金或身心障礙年金期間(65歲過後)死亡,每月給付遺屬,按被保險人老年年金或身心障礙年金的半數金額發給。

以上兩種情況,若算出金額不足3,000元者,發給3,000元,同一順序的遺屬有兩人以上時,每多一人,總金額加發25%,最多加發50%。

內政部提醒,國民年金法第28條規定,從可以請領日起,五年內沒領保險給付,就會自動消滅。勞保局雖會主動通知並支付老年年金,但被保險人若在投保期間,死亡或有重度身心障礙等情況,勞保局不一定在第一時間知道且給付。

所以,想請領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或喪葬給付時,最好自己或由家人主動跟勞保局請領,以免五年後喪失保險給付請求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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