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4日 星期二

勞保退休金保衛戰 只要有投保 屆齡就能領

【工商時報 陳雪蓮台北報導】

退休金問題,人人關心,如何才能領得到?依規定,符合退休資格才能拿到退休金,包括勞保退休金、勞保老年給付都是如此。只要中途因主被動因素被擠出工作軌道,就可能一毛退休金都拿不到

其實,即使沒有工作,但是只要能夠繼續投保,就可避免讓過去所投保的勞保權益,白白浪費掉

例如,李先生在51歲時因公司倒閉,而失去工作,而且從此成失業族,當時他的勞保年資已經有17年了,今年他即將滿55歲了,假如他還在工作,就符合請領老年給付條件,可是沒有工作就不能領。

對李先生來說,如果他55歲前後,能想辦法去工作,然後加入勞保;或透過關係,在親友公司或職業公會加入勞保,時間不拘多久,然後由公司或公會出面替他申請老年給付,如此李先生就可順利領取以17年年資計算老年給付了。




另一篇相的文章:(內容不知是否正確,參考用)
http://www.yongbulao.com/simple/index.php?t1229.html

本公司高雄學員(陳○○)之媽媽王女士53歲在一家○○ 電子公司工作23年,
最近因為工廠遷移大陸遭到資遣。王媽媽很可能因此再也找不到工作,
便無法投保勞保而白白喪失189萬元的「老年退休金」。
於是便去找 ○○工會寄保,但工會只願意讓王媽媽投保22,800元,
原電子公司幫她投保42,000 元,如此便會少領86萬元退休金。
王媽媽正在煩惱時,陳○○學員剛好打電話回家,了解狀況後,便請我們幫幫她。
一、特別請王媽媽記得二件事:(也是一般社會大眾常犯的錯。)
1.千萬不能去找工會寄保,因為投保無效,且繳錯的保費勞保局也不會退還。
(請參考勞保條例第24條、第16條)
2.家裡蹲沒關係,記得『呼吸就好』,等領錢。
二、王媽媽權益的正確動作為:
1.在沒有找到新工作前,可繼續合法的投保(請參考勞保條例第9條之 1 )。
(1)保費負擔:以原投保薪資(42,000元)續保,自己負擔保費80%(1,848元/月),其餘20%由政府補助。
(2)投保單位:有三種選擇。原公司(公司不用負擔保費)、直接對勞保局、經勞保局同意的工會來代收 (可選擇繳交方便為主)。
2.先領6個月的失業給付。(每月領25,200元,共151,200元)
3.達55歲時便可領取189萬元的「老年退休金」。(可參考被裁減資遣被保險人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保險給付辦法)
4.若往後再找到新工作,可再投保勞保(只能投保職業災害部份,保費一個月才繳幾十塊錢),倘若不幸職災受傷在家休養(60萬元)、看病不用自付額、178項的身體功能障礙(252萬元)、甚至死亡(189萬元),都可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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