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Cheers雜誌 文/盧昱瑩
你和朋友會因為錢而吵架嗎?只要多一個「寫下來」的步驟、多一些處理上的圓融技巧與原則,就能避免這樣的情況發生。
以下兩種情況,你會選擇哪一個:得到流行性重感冒,還是借錢給親朋好友?美國《錢》雜誌(Money)曾針對800多位民眾做了調查,竟有高達三分之二的美國人認為,他們寧願選擇前者。
根據《錢》指出,有66%的美國人承認與親朋好友有金錢往來上的問題;更有高達8成的人相信,把友情搞砸的最好方法,就是借對方錢。
在重視「情面」的台灣社會裡,「情義」或「信任」的道德壓力,往往會讓一個「不」字卡在喉嚨、難以回絕對方,該怎麼不傷情面、又保住友誼?
《Cheers》雜誌以3個一般人常會遇到的困境,分析金錢與友情的思考智慧。
Q:好友開口借錢,要借嗎?
麗紅又來向慧媚借錢了,這已經是這個月以來的第2次,而且每次一借都是10萬元,讓慧媚十分為難。一邊是多年好友,一邊是辛辛苦苦存的血汗錢;不借不夠意思,借了又怕影響自己的財務規劃,她該怎麼辦?
A:再好的朋友也要約法三章
‧救急不救窮
‧寫下借據
‧別讓對方有機可趁
「我會先看交情,如果交情好就借,」荷蘭銀行財富管理資深副總經理孫可基有幾次借錢給朋友的經驗。因為不好意思拒絕,只要金額不大,他大都會答應。
然而,因為清楚知道自己借錢底限,如果對方信用不佳,雖然交情很好,他也只會借出金額的一半,或是更少。「真的借了,我就會打算那筆錢要不回來,」調整心態後,借出去的錢就不會讓自己感到不安。「借了不還,我反而很高興,」他藉此看清一個朋友值不值得交往,而且對方在理虧之下,以後自然不會再向他借錢。
能夠像孫可基不在意失去友情和金錢的人,還是少數。在外商銀行工作的陳小姐,就對曾拒絕借錢給往日上司而耿耿於懷。
她的前上司趁著選舉熱潮,投資候選人周邊商品販售。有一天,她接到對方來電:「沒關係,你借我多少錢都可以。」
「當時心中非常掙扎,畢竟他曾經非常提攜我,」陳小姐說,但又因為對方一句「借多少都可以」,讓她擔心對方的資金缺口比她所想的還要大。
只是當時她剛從國外念書回來,真的沒有閒錢。「後來滿難過的,因為在他需要幫助的時候拒絕他,我覺得自己很殘忍。」這段友情也因為自己認為愧對上司,且不再主動聯絡下而失去。
但她還是認為借錢是「救急不救窮」,對方如果有財務黑洞,幫了他可能會害到自己,甚至轉嫁到家人身上。
「借錢給別人最好寫下借據,」孫可基建議。在借據上註明為何借錢、何時歸還等等,確定雙方對於這個契約有共識,排除因為沒有白紙黑字而產生誤解的機會。如果擔心對方避不見面,甚至可以簽下「保管條」,註明「某時間、某人將多少錢託給誰保管」,一旦對方不還錢,就會形成「侵佔」,而吃上刑事官司,且仍可要求對方附帶民事賠償。
有時候借錢給朋友,是出於一種信任,你相信他跟你借錢時的說辭,也相信他會盡快還錢。
不過,如果碰上那種老是「不小心」忘記還錢的朋友,該怎麼溝通?
在企管顧問公司工作的陳幼平有自己的應對方法。「不要讓他有機會欠錢,」陳幼平說,她和這類型的朋友出門,都只會帶足夠付自己部份的錢,「不要有金錢往來,就能繼續當朋友。」
Q:朋友找我作保,好嗎?
傑崙急需向銀行借一筆錢,找上唯一好友伊玲當他的保人,心急的他甚至說出:「借不到錢只有死路一條。」但伊玲聽說,當保人通常不會有好下場,她該答應傑崙嗎?
A:交情再好,也不要作保
‧理性衡量得失
‧別為了友誼拖垮自己
「絕對不要當保人!」孫可基正色說,其實當保人就等於是借一筆錢給對方了,「既然你沒錢借,更何況替人作保。」
一旦簽字蓋章,這筆債務就是你的永久責任,如果對方債務是循環式的,你的責任就永遠拋不掉,最後拖累的不只是自己,更可能是整個家庭。
1981年次的郭振茂,因為在金融業工作,對於自己的信用狀況十分在意。所以當朋友因求職需要找他作保時,他猶豫了好幾天,「畢竟他只是為了工作,而不是借貸。」
但在理性分析朋友的家庭背景(父母離異,不容易找到人),以及朋友的工作性質(常常需要經手龐大金額)後,「如果他真的捲款潛逃,可能很難找到他,」於是他拒絕了朋友的請求,即使對方和他有10年以上的交情。幸好對方能理解,兩人也還能繼續當朋友。
Q:朋友合夥創業,適合嗎?
合夥開一家溫馨的咖啡店,是小芬與小娟長久以來的夢想,如今終於實現。只是,不拘小節的小芬,常常招待客人東西,這讓在意經營成本的小娟逐漸感到不滿。
A:創業前,詳列權利義務
‧醜話說前頭
‧分工要均衡
‧尊重彼此專業
「朋友合夥創業能撐過3年的,已經很了不起,」甦活創業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張庭庭輔導過許多人微型創業,在她的經驗中,10組合夥創業的例子,成功的不會超過2組。
朋友一起創業真有那麼困難?
張庭庭說,朋友之間平常見解不同無所謂,一旦牽涉經營管理便會不一樣。例如價值觀不同:一方想圓夢、一方想賺錢,就會造成歧異。
「錢」的問題也是其中之一,「朋友合夥創業,共苦容易同甘難,」她下了註解,會有問題多半在賺錢後,因為雙方對錢的處理有差異,例如獲利怎麼分、公司盈餘要拿來繼續投資還是存起來,都有不同看法。「會有問題,都是因為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雙方立場不同,各自解讀之下,歧見因而產生。
張庭庭表示,朋友合夥創業不是不可以,但權利義務要先寫清楚。從網路發跡創立飾品設計品牌「享給」的陸啟萍與王思萍,是值得參考的案例。兩個合夥創業的女生,在創業之初就按照出資金額劃分股權,並在權利書上註明利潤如何分配、銷售額多少比例給設計師等等,「寧願醜話先說在前面,將權利義務都具體條列,才能長久,」王思萍說,如果出現當初沒有設想到的情形,也會經過討論再行動。創立1年多下來,兩個人從未為錢吵架。
除此之外,很重要的一點是合夥人的股份不要均分。張庭庭說,股權各半通常不會有人負責,所以有一方的股權要多一些,萬一合夥不成,可以由大股份的人將事業扛下來。
再者,分工要均衡。例如王思萍主外,掌管行銷;陸啟萍主內,負責設計。互補性強,彼此也不干涉對方專業,才能持續至今。「享給」最近更開始與結合設計師品牌及餐飲的公司「異數宣言」(The One)合作,藉The One的店面寄售自家商品,一步步往前邁進。
朋友之間,只要釐清權利義務關係,就不會因為錢而傷了感情。親兄弟都要明算帳了,更何況是朋友呢?
如何借了錢不後悔
《錢》雜誌(Money)建議,借錢之前先做好以下4步驟,才不至於借了錢卻後悔:
1.先等24小時。不要因為緊急而立刻答應對方,應先考慮1、2天,檢視自己財務狀況,看是否有能力借款,並先與家人討論。
2.試著坦白拒絕。最好的方式其實是婉拒,因為有很大的可能性是錢無法收回。衡量一下你說「不」而失去朋友,或答應之後卻可能失去錢和友情的風險。
3.達成協議。如果你決定借錢,最好確立規則。確定何時還錢、怎麼還、分期付款一次該付多少、要不要收取利息等等。
4.寫下來。不是每次借錢給朋友都需要寫,但寫下來能確保這筆借出去的錢不是「贈禮」,也能避免誤解。如果你的朋友感到不舒服,告訴他這是使友情能長久的最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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