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6日 星期一

台港ETF 可望相互掛牌

【2007/11/26/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金管會與香港方面積極洽談指數股票型基金(ETF)相互掛牌事宜,一旦定案,國人可以在國內買到香港發行的ET-F,部分成分股會連結到陸股,大陸或香港投資人也可以在香港買到連結台股的台灣ETF,這將是近年來兩岸三地罕見的金融開放措施。

金管會高層強調,ETF是由成分股組成的基金,不涉及個股的投資,正可化解港資或陸資掌控國內上市櫃公司的問題或顧慮。ETF雙掛牌屬於兩邊交易所的合作事宜,由雙方交易所簽訂監理合作備忘錄即可,不須修法。

上周證交所與櫃買中心分別表示,我國正與新加坡、日本、南韓及泰國尋求合作,讓雙邊發行的ETF相互掛牌。據了解,除了這幾個地區,金管會也與香港方面接洽ETF雙掛牌事宜。由於兩岸三地的投資限制較多,一旦台港ETF可以雙掛牌,意義更加重大,等於間接鬆綁更多投資障礙。

據了解,金管會、證交所與香港證券主管機關、聯交所方面,為了相互掛牌一事已展開密切接觸,對方回應不錯,目前只剩執行面的技術問題待克服,正由雙方工作小組,研議兩邊相互掛牌的ETF檔數及相關監理法令的協調等問題。


金管會日前才有條件開放香港發行的ETF,可以作為證券商複委託範圍,只要成分股不是100%陸股的香港ETF,國人都可以透過券商下單投資。金管會高層表示,這項放寬措施就是在為台灣與香港兩地ETF相互掛牌預留伏筆。

一旦台股ETF可以雙掛牌,國人不必透過券商複委託,就可以直接在國內下單買賣在台灣證交所掛牌的香港ETF,省去結匯或出國開戶等問題,有助資金留在台灣;台灣發行的ETF到香港掛牌後,這些ETF的成分股等於間接多一個市場掛牌,有助這些上市櫃公司籌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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