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6日 星期一

企業留才 搶發認股權證

【經濟日報╱記者呂郁青/台北報導】 2007.11.26 04:02 am

員工分紅費用化明年上路,不管是認股權證或是分紅股票,明年起都得當成公司費用,衝擊企業獲利,不少企業搶在最後一刻趕發員工認股權證來留才,今年已超過230家企業申請發行認股權證,比去年多出一倍多,而且是愈接近年底,愈多企業搶發。

趕在適用會計舊制的最後一刻,企業搶買庫藏股、搶發認股權證,今年截至昨(25)日為止,已有233家企業申請發行認股權證,上半年僅54家申請,下半年搶發愈趨明顯,光是11月就有68家申請。去年一整年也僅百來家企業發行認股權證。

日月光、旺宏、力晶、仁寶、聯電、寶成、緯創以及瀚宇彩晶等,都是在這兩個月申請發行。


認股權證是公司給予員工股票選擇權的一種工具,約定數年(大部分企業約定兩年)後可以用執行價的權利,要求轉換為現股,如果屆時股價較高,員工換成現股再賣出,就算賺到。

對企業來說,認股權證是一種最少可以綁員工兩年的留才工具。

銀行信託部主管解釋,由於今年發行認股權證仍然可以使用「內含價值法」,企業可以透過將認股權證的執行價與市價訂為同一個價格,內含價值即為零,企業就不需認列費用。

不過,明年開始,員工分紅費用要採取公平價值法,執行價與市價就算相同,但依照會計準則第39號公報的精神,必須認列價差。

所以,企業紛紛搶在最後幾個月搶著發行認股權證,由於實現日期依企業和員工約定,最少兩年後才會執行,對企業股本稀釋的影響最快也是兩年後。

根據勤業眾信的分析,企業因應方式主要有四種,第一,多發現金、少發股,第二,發行員工認股憑證,第三,買回庫藏股轉讓給員工,第四,由大股東以持有公司股票交付信託,將孳息發給員工。另外,還有企業則以未上市上櫃的子公司或關係企業的股票獎酬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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