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9日 星期五

水電電信收費問題多 民眾爭權益

自由時報〔記者侯千絹/屏東報導〕

您知道自來水復水需繳一半基本費嗎?台電夏季與非夏季用電灰色時段收費採平均值計價嗎?中華電信電話月租費十元嗎?公民營企業體行之多年的收費存在灰色地帶,景氣變差,消費者開始斤斤計較,最近頻頻向縣府消保官投訴,爭取權益。

高物價時代來臨,過去不在乎的小錢,現在分毫都要用在刀口上,民眾開始檢查每月收到的水、電、電信等帳單,發現許多地方不合情理,過去面對國公營或大企業者行之多年的營業規章,民眾收到帳單就繳費,少數小蝦米認為不合理,面對大鯨魚總是得不到合理答案。

最近,消費者開始集結起來,透過消保體系討公道捍衛消費權益。

縣府消保官程俊指出,以夏季用電為例,今年接到十位用電人共同陳情指出,每年六月起改以夏季電費計價,台電礙於抄錶等因素,未依照實際用電數計算,採取五到七月平均值計算,用戶覺得這種做法有誤差,台電應自己解決抄錶問題,逕由消費者負擔並不公平,但這項集體投訴並無下文。

此外,民眾申請電話常會向中華電信公司租用電話機,每月得付十元電話費租金,繳納多年早已超過電話機的價值卻還在繳納,程俊說,以當今物價來看,省下一年租金就可能買到一支特價電話,最近消費者檢視帳單發覺虧大了,打算退租。

此外,有民眾水費無故暴漲,拒絕繳納該月份水費,經消保體系協調不成後走上司法途徑,法院判決消費者勝訴,消費者到水公司繳納欠費,水公司竟要求消費者支付復水費,這時才發現,用戶申請復水需繳交一半基本費,這種計價方式既不合理也不符時宜,經消費者申訴,改以專案方式免收復水費。

程俊說,水、電、電信等企業與民眾息息相關,這些獨佔市場多年的國公營或民營企業各有營業規章,民眾收到帳單就繳納,即使少數發現不合理向公司申訴,卻起不了作用,最近物價飆漲,加上消費意識抬頭,越來越多小蝦米開始爭取自己的權益,甚至結合群體力量對抗大鯨魚,要改變不合時宜的規定,還消費者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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