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1日 星期四

員工分紅費用化,高科技員工配股教戰守策

你領員工分紅嗎?
財訊月刊 文◎林文義

員工分紅費用化即將於明年開始實施,過去享受豐厚分紅配股的高科技員工,在此一新制度下,境遇有如從天堂掉入凡間,但對股東來講,這一制度短期雖會使公司每股盈餘下降,但股東未來可分的股利可能會增加,屬於短空長多。

員工分紅是台灣高科技業吸引人才的重要武器,在此制度下,公司不必支付巨額現金報酬給員工,透過員工分紅方式,發放大量股票給員工,而員工從資本市場出售配股取得高報酬,有很大一部分是來自於市場投資人的補貼。

在現制下,員工取得分紅配股,是以面額十元去計算可獲配的股數,課稅時,也是以面額十元做為所得課稅,而非以股票的市價課稅(民國九十五年起市價與面額的差額,須課最低稅負),等於員工因分紅配股取得高報酬卻只以較低的股票面額課稅,這是過去外界認為高科技員工的待遇,是處在天堂的重要理由,但員工分紅費用化實施後,這種現象將完全改觀。


員工分紅費用化後 員工可分股數大幅減少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陳振乾指出,員工分紅費用化實施後,一旦公司決定盈餘中員工分紅的比重,則公司帳上須費用化的總金額就確定了,員工可以分配的股數不再以面額十元計算,而是以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股票收盤價計算,這個收盤價就決定員工可分配股數的多寡,這項改變最明顯的結果就是,往後員工可以分配的股數將比過去大幅減少。

舉例來說,A上市公司獲利一億元,章程規定以盈餘一○%、即一千萬元做為員工分紅,在現制下,是以每股面額十元去計算員工分紅的配股數,即員工可分到一千張股票(一百萬股),但在員工分紅費用化的新制下,員工可以分到的股票就大幅縮水了。

例如,假設年底A公司股票收盤價是每股一百元,則一千萬元的分紅,公司員工總共可分配到一百張股票(十萬股);如果年底A公司股票收盤價是每股五十元,則公司員工分紅就可配到二百張股票(二十萬股),惟此時員工分紅配股的總額仍維持在一千萬元不變。在本例中,於員工分紅費用化的新制下,不管是分股票或分現金給員工,也不管股價高低,公司帳上做為費用化的金額就是一千萬元。

同時從本例也可看出,A公司一千萬元員工分紅,一方面須列為公司帳上的費用,削弱公司當期每股盈餘,同時因以市價計算員工分紅配股數,員工分紅配股的數量和以前相比,也被大幅削減了。

新制下員工分紅拿股票 須承受股價波動風險

在員工分紅費用化新制下,員工分紅配股的數量是以公司年底收盤價為基準,年底收盤價一確定,員工分紅配股的數量就確定了;但員工想拿到配股,仍須股東會通過,並辦理增資後,才能發放分紅的配股給員工,在公司年底收盤價和員工實際拿到股票之間,仍有一段時間,這段期間的股價波動風險,須由員工承受。

以本例來說,A公司獲利一億元,提一○%即一千萬元做為員工分紅,假設A公司年底前收盤價每股是一百元,則員工分紅配股,就確定員工可以分到一百張股票(十萬股),而員工實際拿到這些配股的股價變動,可能有三種情形,假設分別為:

一、員工拿到股票時,股價上漲為每股二百元。二、員工拿到股票時,股票維持在每股一百元。三、員工拿到股票時,股價下跌到每股四十元。

在第一種情形中,員工實際領到股票時,每股市價是二百元,與年底收盤價一百元相比,每股就賺了一百元差價,對員工有利;而在課稅上須分成兩部分,面額十元部分,併入員工一般所得課稅,而取得股票時的市價二百元與面額十元的差額一九○元,就列入最低稅負課稅,但可減除六百萬元扣除額。

第二種情形是,年底收盤價與員工實際拿到股票的市價都維持在一百元,則此時對員工在股價上沒有風險,也沒有獲益;面額十元課一般所得稅,拿到股票市價一百元與面額十元的差額九十元,列入最低稅負課稅,可減除六百萬元扣除額。

第三種情形為,年底收盤價一百元,員工實際拿到股票價格為四十元,此時,員工拿到股票的市價比年底收盤價少了六十元,就有損失產生了,員工必須承擔這項風險;至於課稅處理上,同樣是面額十元課一般所得稅,市價四十元與面額的差額三十元列入最低稅負課稅,並可減除六百萬元免稅額。

對公司股價短空長多

多位高科技公司高層表示,員工分紅費用化應該是短空長多,員工分紅費用化將使公司當期的每股盈餘下降,這是不利的部分;但員工配股數量也減少了,對股本稀釋程度也大幅降低。而且,員工分紅配股的數量減少,就表示股東往後有機會可以多拿,新制對員工不利,對股東長期來講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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