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9日 星期二

汽車零件險 保障大不同

聯合理財網 2009/12/31【經濟日報╱記者葉慧心、洪凱音/台北報導】

汽車零配件失竊,常讓車主損失常達十多萬元甚至上百萬元。產險業者指出,傳統型汽車零配件失竊險理賠金額陽春,消費者應購買「定額型」或「定率型」保單,才能有效補償損失。

產險業者指出,國內約670萬輛汽車,僅二成投保汽車竊盜險,其中加保「零件、配件被竊損失險」者更不到一成,即全台投保件數僅13萬輛。

富邦產險車險商品部協理陳添壽分析,投保率偏低,主要是相關保險的平均保額僅9,000元,相較安全氣囊、行車電腦失竊動輒十幾萬元的損失,不符損害填補原則;近年陸續推出的「定額型」及「定率型」保單,保費高於傳統型,但汽車零配件失竊時,保戶可獲得較多理賠。

其中「定額型」是由客戶與保險公司約定一定金額投保,如國產車保額從5萬元至30萬元、進口車則為15萬至150萬元不等,並有自負額0%至20%的設計,每次零配件失竊時,可依保額賠償。以60萬元的國產車為例,車主如不想負擔損失(自負額0%),最高保額5萬元,年保費約3,960元。


至於「定率型」保單目前只有富邦產險推出,是根據「汽車重置價值」約定10%至100%不等的賠償比率,保費水準介於傳統型與定額型。消費者若投保定率型保單,保險公司會評估投保汽車的實際價值,通常新車才能買到100%的賠償比率。若是中古車投保,保戶大約只能買到重置價值50%左右的保額,以免投保金額高於車子目前價值,進而發生道德風險。




汽車保險 留意不保事項
聯合理財網 2009/09/04【經濟日報╱記者/洪凱音】

三大心法
.仔細閱讀承保條款
.車禍要和解,先通知保險公司
.汽車竊盜險只保車子不保零配件


車險理賠最常發生的爭議,不外是保險公司實際理賠金額比車主自認的賠償金少,或保險公司以「不保事項」拒絕理付,導致消費者求償無門。本報整理相關問題及處理方式,讓消費者有效爭取自身權益。

車主投保車險最常發生的理賠爭議,是保險公司實際理賠金額比車主自認的賠償金少,或保險公司以「不保事項」拒絕理付。

會有如此大的認知差距,主要是車主多是向汽車經銷商購買保險,但全險的承保基本條款有上千字敘述,車主如果未經詳細解說或仔細閱讀,光看保單名稱便投保,很容易造成資訊落差。

依保險公司整理車主容易觸犯保險契約而由自己承擔後果的情況,包括事故發生車主任意承諾賠償。這主要是多數人對交通法規不清楚,誤認車禍事故發生時,自己的車輛撞上對方就是自己的過錯,常發生於車禍現場承諾賠償對方。

事實上,保險公司是依照交通法規中,保戶(車主)應負的責任理賠。舉例來說,A車為閃避路上坑洞而快速變換車道,未注意隔壁車道有B車,B車因來不及減速而撞傷A車,由於這是A車應注意而未注意,B車當然不必負肇事全責。假設按交通法規,B車(保戶)的責任只有四成,保險公司只會賠付四成損失費用;若B車承諾全額賠償A車,B車只好自行承擔其餘六成差額。

且根據汽車第三人責任險中對財損責任部分,保險公司明訂車主(被保險人)與對方進行訴訟或訴訟以外的書面和解,必須先經保險公司同意。換言之,A、B車如要當場和解,最好馬上通知保險公司。

另一種情況是受損車輛未經保險公司勘核。有些車主不清楚保險公司理賠程序,事故發生後即把車送進修車廠,再持修車廠的估價單、發票向保險公司請賠;但若車主提不出受損時的照片,保險公司可拒絕理賠。

保險公司於汽車車體損失險「修復前之勘估」條款明訂,當汽車發生保險公司承保範圍內的毀損、滅失,在保險公司勘估前不得逕行修理,除非被保險人通知24小時(假日順延)內保險公司未處理,才不受此限

更讓民眾不清楚的是,汽車竊盜險只保車子而不保零配件。王先生把車子停在路邊,隔天上班發現汽車玻璃被打破,DVD、LCD螢幕與行車電腦等配備都被拔走,修理費用超過10萬元;王先生向產險公司申請汽車竊盜險理賠,保險公司卻以影音設備屬於汽車零配件拒賠。

而汽車竊盜險也於標準條款「不保事項」明訂,車內衣物用品與車上的零件、配件等毀損或滅失,都不在竊盜險保障範圍。簡單來說,竊盜險範圍限於「整車失竊」,零配件單獨失竊屬不保事項,必須額外加保「零件配件被竊損失附加險」才能獲得理賠

但零配件被竊也有例外理賠的狀況。假設竊賊將汽車移往第三地,才將重要零配件拆解,並將車殼棄置路邊,則零配件修復費用仍可適用「汽車竊盜險」的承保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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