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2日 星期一

舊有年資不作廢 離開職場仍有效

2008/11/28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Q(問):陳小姐幫媽媽問,陳媽媽今年62歲,已經離開職場數十年,現在是家庭主婦,陳媽媽記得很久之前曾有8年勞保年資,早年投保薪資約從8千多元到最後1萬2千多元,只是後來一直未再加保,這些勞保年資還有效嗎?

最近聽說家庭主婦必須加保國民年金,但陳媽媽再過3年就可以每月領敬老津貼3千元,現在投國民年金對陳媽媽有何好處?而且陳媽媽一直未收到國民年金繳費單,她還需要加保嗎?

A(答):陳媽媽的狀況,也是很多結婚生子後退出職場的家庭主婦的問題。很多人早期有工作,投勞保,但是後來結婚生子後,就回家專心帶孩子,勞保年資可能只有8、9年,甚至4、5年。由於之前勞保規定,必須在職退保,因此這些人因為離開職場時,尚未符合勞保老年給付資格,以致舊有勞保年資只能「作廢」。

但是勞保年金新制通過後,與陳媽媽相同情況者,舊有年資都可以恢復效力,明年元旦起,就可以向勞保局申請領「一次給付」。


以陳媽媽為例,之前有勞保年資8、9年,現在全部有效,陳媽媽可以在明年向勞保局提出申請一次金,但是一律以舊制計算,也就是平均投保薪資是以最後3年計算,然前15年年資,1年1個基數,若陳媽媽有9年勞保年資,最後3年平均為1萬2千元,就可以領1萬2000元x9=10萬8000元。
至於陳媽媽現年62歲,目前沒有投任何保險,原本的確是到65歲可以領每月3千元的敬老津貼,但是今年10月上路的國民年金制度,已將敬老津貼納入國民年金,因此陳媽媽在65歲之前,都是國民年金強制投保對象,陳媽媽必須加保到65歲,才可以領國民年金,國民年金的基本保證年金就是3千元,也就是陳媽媽加保到65歲,屆時每月至少可以領3千元

以陳媽媽的狀況,國民年金投保薪資一律以1萬7280元計算,保費6.5%,自付六成,每月保費674元,陳媽媽目前62歲,必須再加保3年到65歲,屆時每月可以領的國民年金是1萬7280元x0.65%x3年年資 + 3000元=3337元。

陳小姐擔心媽媽為何一直未收到國民年金繳費單,其實勞保局目前正進行作業中,陳媽媽不必主動辦理投保,勞保局就會自動將繳費單寄到陳媽媽戶籍所在地,預計12月底以前就會收到,屆時若未收到,可打電話向當地勞保辦事處詢問。

◎ 想了解更多關於國民年金的訊息,請上勞保年金專屬網站 (連結: http://www.annuity.com.tw/labor2/index.html?M_udn_news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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