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6【聯合晚報╱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
國民年金今年10月1日開辦,屬於強制納保,而夫妻則負有連帶繳納的義務。國民年金保費繳費期從12月起至明年1月止,錢媽媽特別趕在今年底前先幫錢奶奶繳交國民年金保費,因為明年5月報稅時就可納入保費列舉扣除額中,可享抵繳的好處。
提醒你→須和勞保等合用2萬4額度
中區國稅局指出,個人依規定繳納國民年金保險的保險費,可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依所得稅法規定列報保險費列舉扣除,每人每年扣除國民年金保險、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費總額,以不超過2萬4千元為限。
除此之外,個人依國民年金法規定領取的老年年金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係屬保險給付,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7款規定免納所得稅;至於依國民年金法規定領取的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及原住民給付,則屬政府之贈與,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 項第1款規定,可免納所得稅。
財政部官員指出,國民年金計算方式為2個月繳保費一次,因此12月至明年1月主要是收取11月和12月的保費,民眾若能在12月底前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那麼於98年申報97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就可以在規定限額2萬4000元內列報保險費列舉扣除。反之,若是拖到明年1月才繳,就需等到後年才能一併申報保費抵扣。
2008年12月9日 星期二
國民年金保費 可納入保費列舉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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