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7日 星期三

買投資保單 先確認需求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去年賣到翻的投資型保單,在今年初全球股市大幅震盪時,客戶糾紛也相當多。為了避免保戶盲目追求流行,糊里糊塗就買了投資型保單,保險局特地提出「購買投資型保單前的十個問題」,先自我檢視,再決定要不要買。

保險局表示,投資型保險商品須由保戶自負盈虧,保戶承擔投資風險,不見得每位消費者皆適合投保投資型保單。

投資型保險商品與一般投資商品,如共同基金、結構型債券等最大不同,就是投資型保單具有「保險」的成分,且給付條件、費用結構也與一般投資商品截然不同,保戶最好確認自己有「保險」的需求,再來購買投資型保單。

金管會建議消費者在投保投資型保單之前,先問問自己下面十個問題:


第一,檢視自己目前的保險保障需求與投保狀況,先問自己是否還需要再購買投資型保險商品,不要為了人情而購買。

第二,保險費是長期的負擔,要量入為出,不要拿短期收入的錢來買保險

第三,確定自己在短期內無資金需求,以避免保單中途解約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第四,勿聽信招攬人員勸誘任意終止原保單並轉保新保單要確認瞭解轉換前、後的保障內容與保費負擔的差異

第五,確定自己在投資虧損時是否可以承擔,選擇合適的保險商品與連結投資標的。

第六,選擇值得信任的合格業務員,並確定他已取得投資型保險招攬資格。

第七,確定瞭解商品的目標保費與超額保費的費用結構,尤其是第一保單年度的目標保費費用率是否過高、目標與超額保費的配置比例是否合理,所繳的保費被扣除的費用是否過高,並請業務員提供建議書,試算扣除費用後保單帳戶價值的可能結果。

第八,仔細閱讀保單條款,如果看不懂,務必請業務員或保險公司解釋清楚。

第九,保險契約乃法律行為之一種,務必審慎為之,除非已完全瞭解商品內容,否則千萬不要輕易在要保書及相關投保文件上簽名。

第十,如果不滿意該商品,收到正式保單後還有10天可以行使契約撤銷權,保險公司應全額退還所繳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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