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8日 星期四

十大購屋糾紛 教你保護自身權益

住展雜誌 316 期

房屋買賣可說是一般人一生中最大的一筆消費,然而其中引發的糾紛案件卻層出不窮。若不幸捲入購屋糾紛中,處理起來往往讓人心力交瘁,若是沒有處理好,對消費者的影響甚為鉅大。

◆以下列出購屋時常見的十大糾紛,提醒消費者購屋時應該注意的事項:

*簽約不成,要求退訂金:常有消費者受到銷售人員的鼓動,以為「今天不買,明天就來不及了」,而一時衝動簽下合約,付了訂金,事後後悔想解約,訂金卻無法拿回。

*對廣告的認知有落差:售屋廣告常用含混不清的字句誘導消費者,造成買賣雙方認知的落差,例如文案寫道:「進口拋光地磚」,消費者以為是歐美進口建材,但實際上只是大陸進口的便宜貨,品質方面就差很多了。

*成屋與樣品屋落差大:業者為吸引消費者,常砸下鉅資建造樣品屋,有的光是裝潢費就比一戶成屋總價還高。「偷尺寸」是常見的方式,例如放置的床尺寸縮小、牆壁厚度變薄等等,營造大空間的感覺。消費者被燈光美、氣氛佳的樣品屋誤導而簽約,成屋之後才發現實情不是如此,也只能欲哭無淚了。

*施工品質不良在交屋之後,消費者才發現屋子有瑕疵,例如,屋子會漏水、地磚沒鋪好等等。更有甚者,業者還會偷工減料,在鋼筋尺寸、混凝土強度磅數等處動手腳,讓人無法安心居住。

*使用違法建材:以往不肖業者貪圖便宜,使用違法建材,如輻射鋼筋,或建造海砂屋,枉顧消費者生命財產安全。雖然消費者可要求賠償,但受到的身心傷害一時難以彌補。


*附贈設備轉為次級品:為拉攏消費者,有些業者會打出買房子送裝潢、送家電的名號,但往往在交屋之後,贈送的物品卻換成了次級品,與當初承諾的產品品牌有出入,因而引起紛爭。

*房屋實際使用坪數縮水:一般房屋產權登記,除了主要建築物面積外,尚有附屬建物(如陽台)和公共設施等。如果房屋的公設比高,勢必得花費更高的成本,買下實際上不屬於自己的「虛有坪數」,讓消費者有房屋坪數縮水的錯覺,許多糾紛便因此而起。

*「二次施工」成為違建:建築物在領取使用執照後,再行施工以增加室內的使用面積,稱為二次施工,如陽台外推,增加夾層等。二次施工後得到的室內空間其實都是不合法的,一旦經人檢舉,就必須拆除。消費者若是不懂相關法令,很容易花錢買違建。

*經由代銷或仲介產生的糾紛:例如,消費者在與代銷人員簽約、繳納訂金之後,才發現建設公司尚未同意代銷開給消費者的房價,或者不同意代銷答應消費者的要求,讓消費者受到損失。

*銀行房貸糾紛:違約,是最常見的房貸糾紛,消費者一定要特別注意房貸契約中的違約金條款。市面上多數房貸契約,會綁約兩到三年,如果想換一家銀行貸款,或提前清償本金,都要小心違約的問題。消費者若是弄不清楚合約內容,便很容易付出比省下來的利息錢還要多的違約金。

根據消保法規定,房地產買賣契約書以及貸款契約書,消費者至少有五天以上的審閱期間,因此消費者在審閱完契約上的每一個字之前,千萬不要隨便簽名,以免喪失權益。

閱讀契約時,對每一個細節都必須注意,稍有疑慮,就必須問明白,對於一些曖昧不明的字句,更要寫清楚,例如業者承諾會送名牌家電,就要把家電廠牌寫明,以免交屋後得到的只是次級品,卻無法可管。房屋權狀、公設項目等等,更是不可忽視的一環,若有必要,甚至可以自行丈量、核算坪數,以確保自身權益。

在簽約之前,對於房屋和合約不妨發揮「雞蛋裡挑骨頭」的精神,將每一項細節掌握得越仔細,權益就更多一分保障。房屋買賣並不是一件可怕的事,只要妥善打理,你也能買得開心,住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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