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3日 星期六

消費前想清楚需要與想要

【Yahoo!奇摩理財】王鈺棻

消費、買東西是人類用來滿足慾望的行為,因此不少人認為花錢是快樂的事,但等到急需用錢卻口袋空空、沒錢繳卡費或成為月光族時,卻滿臉愁容。在什麼都漲唯獨薪水不漲的時代,想要擺脫這樣的困擾,在花錢消費前,一定要先理清自己的需要(needs)與想要(wants)。

 「需要」指的是,少了它生活就有問題,或無法完成事物,例如:三餐食物、衣服、避風遮雨的房子、交通工具、電腦、手機等等。「想要」則是除了必需品之外的奢侈品、裝飾品,多半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或炫耀用的東西。不過配合不同的場合、不同的身分地位,還是要有一些適用的物品,那也可算是一種需要,但一定要有適度拿捏的分寸。

 筆者曾經聽聞一個例子,有一個月入3萬的業務員,開的是BMW的轎車、穿的是ARMANI的西裝、背的是GUGGI的包,全身行頭光鮮亮麗,但卻是卡債族的一員。筆者認為,雖然車、衣服、公事包都是業務員的必需品,但他若能分清需要與想要,在經濟不許可的情況下,先不與名牌為伍,說不定每個月還能結餘個3、5千元進行小額投資。

 除了上述這個極端的例子外,一般人在買東西時也會陷入需要與想要的迷思,想想看您是不是逛街時不由自主的衣服一件一件買、鞋子一雙一雙帶,其實家中的衣櫃鞋櫃已擺了許多穿不到的衣服和鞋子;到大賣場購物似乎也在物品琳瑯滿目、買氣熱絡的氛圍下,多花了一、二千元。

建議您購物前先釐清什麼是需要,什麼是想要,先將需要滿足,不知不覺一個月下來就能省下不少錢。現在的小孩物質生活豐裕,甚少有節約的觀念,為人父母者更要以身作則,並從小幫孩子建立需要與想要的觀念,相信日後您的孩子將能金錢自主不浪費。

提醒您,先滿足需要並不意味著「摳」,別把自己搞得三餐吃泡麵、還偷公司的衛生紙回家用,而是把不必要花費及浪費的錢省下來,這樣就有了理財規劃的本錢,有了閒錢,再把「想要」當做是獎勵,這樣得到的滿足感會更多,不過可別一次就花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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